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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历史变迁规律的温州样本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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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摘要:探求民间金融历史变迁的普遍规律,对于金融体制改革和理性发展民间金融都有着特别重大的借鉴意义。本文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七个方面对民间金融历史变迁规律的温州样本展开深度探析。

关键词:民间金融  历史变迁  温州样本  规律探析

 

所谓民间金融,无非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是划归于体制外的非正规金融范畴的。金融起源于民,本来就应该是民间的,难道还有民间的与“民上”的以及“民外”的之分?温州是中国金融发展模式的一个缩影,而近代以来100多年民间金融的历史变迁,正是始终充满了民间的与非民间的反复搏弈。因而,以温州为样本,探寻民间金融生存发展的普遍规律与经验教训,对于当前金融改革和理性发展民间金融都有着特别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温州民间金融起源于民,根植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

蕴,始终贯穿着起起落落的历史变迁和运行法则

温州地处浙南山区,交通不便,地少人多,资源贫乏,自

古商业发达,重视理财富民。哪里有商品市场和货币流通,哪里就有民间金融。据《宋会要辑稿》以及明、清《温州府志》等史料记载,温州近代民间金融主要以银号、钱庄、民间借贷、私营银行、以及组织化的合会、信用合作社等形式出现,特别是民间钱庄在历史上早已声誉卓著,有的已是百年老字号。早在1876年,伴随着温州被辟为商埠和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的钱庄和银号便蓬勃兴起。从1891年的春生、裕通、怡生三家银号,发展到1929年就有“大同行”64家,“小同行”40余家,已成为钱庄业的全盛时期。其中著名红顶商人胡雪岩就是在苏杭和温州一带靠经营钱庄起家的。正如此,温州成为了我国少数拥有悠久金融历史底蕴的地区。然而到了1930年,因严重的经营亏蚀,原有的64家“大同行”就倒闭了56家。至此,温州民间金融发展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巨大的波动和危机。1937年,随着抗战爆发,温州成为东南各省货物运输集散地的唯一口岸,其钱庄业很快又再度崛起。此后,1948年又发生过瓯海事业银行因时局动荡、国民党CC派进攻停业事件。新中国建立至今的60多年,温州民间金融仍然没有摆脱这种起起落落的格局。最典型的就出现了三次大起大落。一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随着温州经济模式的诞生,民间金融发展达到鼎盛时期,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就逐步蜕变成为以“抬会”为主要形式的纯粹金融投机,进而酿成“抬会”灾难,在民间金融史上留下剧烈起落;二是九十年代中期,由城市信用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社、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发展达到高潮,但此后随着国家政策干预,“两社一会”全部退出,民间金融发展逆转至低谷;三是2011年伴随宏观调控、银根收紧,民间金融空前繁荣,进而演变成“高利贷”疯狂的炒钱炒房,最终以企业老板纷纷“跑路”把危机推向顶峰,民间金融大繁荣的势头不得不向低位回落。

回顾温州民间金融历史变迁的基本脉络不难看出,波浪式前行,螺旋式上升,既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更是民间金融发展的固有法则。为此,发展民间金融不能企图一蹴而就,更不能搞短期行为,而是必须通过民间金融历史文化底蕴的长期积淀,打牢金融文化脉络的历史根基,才能使其充满永不干枯的活水源泉。

二,温州民间金融在体制夹缝中顽强生存,其发展始终贯穿着体制内外的反复搏弈。

温州民间金融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体制抗争史”。建国初期,国家对所有机构化的民间金融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和国营化收编。1984929,温州人方培林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由私人开办的“方兴钱庄”,但只挂牌了一天就因为无“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而不得不转入体制外“非法经营”了近5,最终因有悖于金融管理制度1989年自行关闭。资料显示,上世纪八十年代,温州较成规模的33家民营小金融的总资产已达20亿元左右,存贷款市场的份额占全市20%以上。但随后,民营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加之政府与金融监管当局采取了强制性的市场退出政策,以“两社一会”为代表的民间金融最终于2001年被全部取缔。总之,在温州民间金融发展史上,体制内外类似的搏弈已多次出现,管制与市场自发力量之间一直在抗衡,国家出于防范风险和主导金融资源配置的考虑,无一例外实行了严格管制,而搏弈结果,民间金融始终以非正规状态在体制外徘徊。

资金如流水,而流水宜疏不宜堵,明渠不畅,必然暗流涌动。毋庸质疑,市场经济亟待破除垄断的金融体制。只有允许多种金融形态共同存在,与国有银行形成良性互补的竞争态势,才能保证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民间金融能否有尊严的生存发展,最终取决于顶层设计的金融政策能否真正给予其合法地位,取决于正规金融体系能否真正放开,民间资本能否真正进入到正规金融体系中来。总之,民间金融只有真正获得合法的国民地位,才可能有健康持续发展的坦途。

三,温州民间金融伴随着民营经济发展而壮大,其变迁始终与民营企业的沉浮兴衰唇齿相依

笔者曾在《温州民间借贷考察及其启示》(见《西南金融》2006-04)一文中得出这样的印证:温州经济主要靠“民间自费改革”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大量的民营企业更是依靠民间金融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创造出举世瞩目的温州模式。该市有数十家民营企业跻身中国企业和全国民营企业500强,这些企业在创业初期无不都是靠自筹资金和民间借贷发展起来的。总而言之,民间金融为民营经济“输血供氧”,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而民营经济的腾飞又创造了丰厚的民间资本,进而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广阔的资金需求市场和孕育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源泉,推动了民间金融的繁荣兴旺和迅猛发展。到2011年底,全市有融资担保公司50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117家、寄售行353家、典当行62家、拟新设在筹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家、民间借贷登记中心2家,其他类型机构33家,各类民间放贷类、私募基金管理及私募基金等投资咨询公司1320家,总计1938家。同时,2011年温州民营企业老板纷纷“路跑”引爆的金融危机事件,也再次印证了目前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呈现全面恶化的趋势,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特别是在产业准入、信贷扶持、税负减免等方面存在着极不平等的境遇,造成大批民营企业不仅生存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或者成为“僵尸”企业,自然也就冲击了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根基。

由此可见,民间金融的发展取决于民营企业的兴衰。目前,民营企业历经3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和改革的严重滞后,其发展已经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对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实行改革升级已迫在眉睫。民营企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通过强筋壮骨进化成为现代企业,能否建立起科学的治理结构和适应市场经济的风险防范机制,这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加剧的历史条件下,是能否继续生存下去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当然也是民间金融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温州民间金融与国有银行此退彼进、此消彼长,其发展与非正式金融制度诱致性变迁密切相关。

在温州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中,由于正规金融体系自身经营机制的固化和外部的严格管制,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支持不足,而这种市场供求的不平衡为民间金融的自由选择和自由演化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也正是这种体制内的金融抑制为民间金融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就是金融理论家表述的“产生了非正式金融制度诱致性变迁”。正如此,民间金融与银行信贷一直呈“你进我退”、“此消彼长”之势。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由于货币政策收紧,温州区域内金融机构撤并,信贷资源配置权限逐级上收,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以上,不少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只得纷纷求助民间金融。2008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加强,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向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项目倾斜,而相对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则成为了“民外”金融。2013126在浙江省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讨论会上,李跃胜等三位著名的温州民企老板还不约而同地抱怨银行抽贷如“五马分尸”。也正是因为这种非正式金融制度诱致性变迁,正规金融体制的约束与抑制,才造就了温州民间金融与国有银行此退彼进、此消彼长的态势。

为此,从金融市场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来看,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都需要从新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一方面,国有银行需要理性回归民间,不能成为“民上”的和“民外”的金融,要调整经营方向,加大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配置信贷资源的力度。而另一方面,民间金融也切不可寄希望于国有银行的金融抑制,仅仅满足于在国有大银行的“胡子”上捡“饭粒”吃,而是要积极拓展潜在的金融市场需求,走自我完善的路子,才有持续健康发展的美好前景。当然,政府也要科学、灵敏、迅速、有效引导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找准各自的市场定位,切实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

五,温州民间金融具有不断创新的运作机制和独特的融资产品优势,其发展贯穿着草根特性和适者生存的法则。

2006年,笔者考察温州民间借贷中发现,该地借贷双方大都通过“亲缘”、“业缘”、“地缘”等社会关系实现信息对称,适应了广大居民注重传统人际关系的价值取向,为民间金融长盛不衰提供了独特的载体。同时,温州民间金融始终贯穿着适者生存的不二法则,运行机制、产品形态和营销模式都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越来越趋于多样化,一些现代金融制度也被引入民间金融活动,逐步形成了借贷手续简便、时效性强,大都无需公证、抵押、担保等手续,资金供给“短、频、快”等特点而大受欢迎,每当企业或个人有了资金需求的时候,往往是首先考虑民间借贷。如今在温州,民间金融的公众认可度极高,据多年前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大约有90%以上的家庭、个人和65%左右的企业参与了民间融资。由此证明,民间的、草根的、鲜活的、灵动的民间金融正是金融创新的源泉和土壤,而运作机制和融资产品的不断创新又正是民间金融适应民间资金运作规律和站稳市场的法宝。

人民创造了金融,金融根植于民间。为此,发展民间金融务必保持民间的草根的原生态特质,保持其对接最广大民众“短、频、快”的金融需求;务必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广大民众的首创精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务必要作到引导不误导,规范不包办,扶持不添乱,服务少干预,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民间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市场环境。

六,温州民间金融多次出现过脱离实业的深刻教训,其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回归于民,与实体经济紧密融合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温州家庭工商业起步,为家庭工商业筹集资金的民间互助合会应运而生,并推动温州模式的诞生。然而,由于合会的参与者是以获取高息为的目的,就必然使互助性合会偏离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轨迹,逐渐演化蜕变为不断抬高利息的一种投机性非法集资的“抬会”。从19858月以后的短短半年间,“抬会”迅速蔓延,仅在乐清县发生总额就达数十亿元,10万元以上的大中小会主达1589人,参与群众达5万多户,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3%最终,资金链条断裂,抬会大灾难爆发,温州全市8万多户家庭破产,近千人被非法关押,63人自杀,多位会主被处极刑,在民间金融史上留下了令世人警醒的悲剧。2011年,随着国家银根紧缩,温州民间金融空前繁荣。原本为“合理补充”的民间借贷却变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民间金融就此“待价而沽”,不可避免的演变成了越来越疯狂的“高利贷”。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年初23.01%的民间借贷利率到下半年就猛增到25.44%与此同时,由于实业生态恶化,在资本逐利性的驱使下,民间借贷汇聚的大量资金向房地产、矿产等“暴利”领域蜂涌流入。大量中小企业卷入了以钱炒钱的财富游戏,使得实体经济出现空心化,成倍放大了风险。最终,收益无法覆盖借贷成本,许多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以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为典型代表的“跑路”事件最终把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推向了顶峰。截至2012年,温州出走企业234家,涉及银行授信的出走企业152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3.75%,环比上升了0.32个百分点;到今年1月,银行业不良率继续上扬达3.79%。由此可见,没有实体产业链,没有实业生态优化,一旦实际借贷利率上升,民间金融市场的崩溃就成必然。

实业兴则金融兴,实业稳则金融稳。民间金融的根本出路在于与实体经济的紧密融合,而没有根基的泡末经济模式则是民间金融的风险源头。离开了对经济实体支持服务的民间金融,都是偏离了正确方向而难有持久生命力的。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只有严防实体经济出现“空心化”,紧紧依靠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民间金融才有可能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当然,如果目前业界流行的“一流企业做金融,二流企业做房产,三流企业做市场,四流企业做实业”的现象不改变,实体经济无论如何都不能受到民间金融的青睐。资本的天性就是逐利的。一边是实业利润象鸡肋,另一边却是炒钱炒房暴利滚滚,你让民间金融如何进入实业?因此,让民间金融回归于民,进入实体经济,重要的还是政府的调控政策和导向要使实业成为高利润行业,只要铺就了迈向实业的金光大道,民间金融自然就会阔步进入。

七,温州民间金融有过“自由化”的正反教训,发展民间金融必须“管放并举,重在适度”。

金融自由化是一柄双刃剑,既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宽松的

发展环境,也容易使其失去规范而偏离正确轨道。1930年前后,温州钱庄业由盛而衰发生大倒闭风潮,这其中虽然与当时的政治历史背景相关,但必然也是过度自由化结出的恶果。改革开放后,金融管制相对宽松自由,民间金融在较快发展的同时也案件频发,前文提到的80年代“抬会”案件,90年代一些小法人机构经营危机就是其中的典型事件。然而,与自由化”相对应的严格金融管制也未必就对民间金融发展产生正能量。建国后一段时期实行公私合营,机构化的民间金融一度被彻底消灭。上文提到的“两社一会”被清理整顿和退出市场,根本原因还是金融当局实行了严格的金融管制。而1989年导致方兴为代表的私人钱庄关闭歇业也无不是因为中央银行最终认定私人钱庄为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对金融严格管制导致金融改革倒退和金融效率损失。1989年的治理整顿就使一些改革措施又回到原地,如信贷资金体制改革、利率改革等。于此,民间金融在温州的历史变迁中也始终没有摆脱“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格局。

因此,发展管理民间金融必须改变非此及彼的思维定势和“一刀切”的方式,而应秉承实际出发、管放并举、重在适度的原则。一是认识定位要适度。民间金融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妖魔,而是我国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有益补充,理应在法律上给予其合法的市场定位。同样,民间金融也要特别注意在市场竞争中找准自身定位而不越位。二是无为而治要适度。民间金融说到底是金融历史文化长期积淀形成的乡土信用和“草根金融”,是按市场机制调节资金余缺的一种民间融资活动,因而不可有悖于市场机制强制管理,更多的要让其按照市场规律自我完善。曾经用“看得见的手”代替“看不见的手”对合作基金会等类似民间融资进行强制管理的深刻教训实为前车之鉴。三是阳光规范要适度。民间金融总体趋势是要向阳光化规范化管理发展。特别是在温州等东部经济发达、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的地区,引导其公开登记、阳光规范经营非常必要。但也要看到,“水清则无鱼”,这对经济尚不发达融资规模很小的中西部地区,阳光规范就更要适时适度。因为阳光化就意味着限制与约束,而没有规模哪有成本开支的持续性呢,生存尚难何能约束?四是监管扬弃要适度。民间金融绝不等同于随心所欲的自由金融。无为而治绝不等于不管不问。对待民间金融风险,既要正视,也不宜过分夸大,过度渲染就容易扼杀其活力。要坚持监管与扬弃并重。所谓监管,就是要建立覆盖多个范畴多个层面的监管、监测和预警体系,消除真空;所谓扬弃,就是要对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黑色金融活动保持法律高压,从而构筑民间金融稳定的牢固防线。五是管理扶持要适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扶持其健康发展。政府要优化民间金融生态环境,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理性参与,更不允许正规金融机构对其诋毁排斥。要逐步放开或减少对民间金融的各种登记、限制和收费,降低融资成本。要启动民间金融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工程,统一规范业务流程,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合格、业务精通、懂得自律、行为规范的民间金融从业队伍。六是自治自律要适度。民间金融要端正经营指导思想,规范业务行为,加强行业自治自律。要坚持诚信经营,正确处理放款人、借款人和中介机构自身利益的相互关系,坚持薄利多销,合理定价融资产品,努力打造民间金融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于此,民间金融才有持续健康发展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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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金融,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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