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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内江专业投资理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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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投资公司内江投资公司内江融资理财公司

2014-05-26

    内江中汇投资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经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准注册设立的民间投资咨询服务机构。是内江一家合法、规范、专业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融资理财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其公司的“中汇融资理财模式”是全国著名的三大金融中介服务模式之一,搭建起了我市运用民间资金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中介平台。

    投资理财行业在我市是新兴的行业,而中汇投资公司则属于其中的佼佼者。它的出现和运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通过特有的商业模式和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短期资金缺口找到了出路,解决了融资难题,同时也为广大投资者在波动频繁的市场环境中找到了新的投资方向和渠道。

    中汇投资理财主要功能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牵线搭桥,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专业化的系列服务,达成资金借贷交易并确保全过程的圆满实现。简而言之,在投资者和融资者中间,中汇投资公司发挥着媒介的作用,采用灵活的信用评估标准,通过简捷透明的业务流程,采用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将民间的闲置资金输送给具有成长性而缺乏资金支持的优质企业,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双赢”。

    并非是任何有闲置资金的投资者或者是需要借贷的融资方都能透过中汇投资公司达成投资或者融资的目标。中汇公司提倡“3个0风险”的理念,即“投资者无风险、中介方无风险、政府无责任风险”。因此,在整个融资的过程中,中汇投资公司公司坚持不吸储、不放贷、不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只为借贷主体提供借贷信息、法律政策、合规操纵与风险防范的咨询服务,始终处于借贷主体之间的“居间人”地位。为民间投融资搭建平台,给闲钱找阶梯,为发展融资,同时引导民间借贷规范有序,安全正当。为保证经营正当性,中汇投资公司还坚持借款人主体资格不正当不参与;借款人无抵(质)押物、抵(质)押物有瑕疵或抵(质)押物不足值不参与;借款人抵(质)押物不依法登记不参与;借款人借款用途不正当或无明确借款用途不参与;借贷双方商定利率违背法律规定不参与;借贷双方拒绝采用公司规范的“借贷合同”商定条款,显著存在法律风险和资金“踏空”风险不参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所需的法律要件不齐不参与。

 

 中汇投资公司温馨提示:

 参与民间借贷 “十看”防范风险

  一、看中介公司负责人的人格品质、责任意识、经营理念、综合素质;

  二、看中介公司经营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构成结构,只有内行团队并能优势互补者,才能准确识别和有效控制借贷风险;

  三、看借贷业务系列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因为凡是合同约定条款有“无效合同”五类特征之一者,将依法判定为合同无效;

  四、看抵(质押)标的价值是否高估,是否经有权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因为这是维护债权的第二道防线;

  五、看借款人用途和借款项目创利能力。因为非法用途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经营收入须能覆盖债务风险;

  六、看收款人是否属于借款主体。因为向居间人制定的其他任何人交付资金,均属于参与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

  七、看借款人与居间人有无隶属或合伙经营关系。因为放款人将资金投入居间人的关联企业属于非法集资;

  八、看贷款人的收益是否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4倍。因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九、看贷款人与客户经理是否属于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

  十、看《居间合同》约定是否公正合法、权利业务是否明确、贷款要件是否齐全。因为那是债权保障的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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